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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名称: 关于开展全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专场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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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专场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8-17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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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和《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精神,激发民营企业专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营造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和现代化新永州建设,经研究,现就我市开展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专场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范围

1.凡在我市民营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符合工程系列(含大工程专业、林业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交通工程专业)、农业系列(含畜牧、水产专业)等全省统一的评价办法及《永州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专场评审申报评价标准(试行)》(附件1)的专技人才均可申报参评。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个人自愿,申报参评职称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申报年度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职称。

二、申报参评渠道

1.民营企业专技人才参加专场职称评审,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可由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由所在地工商联、或所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及民营企业推荐申报。负责推荐的单位(组织)对申报参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公示后,报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到市人社局。市直接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直接到市人社局申报。

2.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技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在原单位申报职称,不得参加民营企业专场职称评审。

三、申报参评材料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新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单独装订。各系列(专业)职称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职称下设分支专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均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http://rst.hunan.gov.cn/rst/ztzl/zchzyzg/index.html)查阅下载。

2.《永州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专场评审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2份(附件2 )。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在申报材料时,1份交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1份交市职改办备案。

3.个人述职报告1份。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教育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述职报告必须是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准的完整职业生涯、业绩成果说明报告。

4.业绩成果材料

(1)业绩成果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能有效证明业绩成果取得的时间、承担的角色和效果。其中项目成果需提供证明本人任职(角色)及获得认可的相关材料,获奖情况需提供标注本人姓名的相关获奖证书材料,科研课题需提供立项证明材料、结题证明材料及标注本人名字的相关人员名单。无证明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评审时一律不予认可。

(2)申报参评初中级职称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外语、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提供经推荐单位(组织)审核盖章的复印件。取得的相关工作业绩成果,应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有全省统一项目信用平台的,须提供相应查询页面。学历证书需提供国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为6个月)2份,1份装订在评审材料中,1份在申报材料时交市职改办备案。

5.其他要求。

(1)不作外语等限制性要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具有相应证书或达到某个水平可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赋分或加分。

(2)不搞论文一刀切。民营企业专技人才可用工作实践中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开发标准等成果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职称评审时不得以没有公开发表论文,对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晋升职称实行“一票否决”。

(3)破格申报参评人员可参考工程系列(含大工程专业、林业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交通工程专业)、农业系列(含畜牧、水产专业)等全省统一的评价办法及《永州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专场评审申报评价标准(试行)》(附件1)等文件规定的破格申报要求,提供破格申报参评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有关栏目中注明。

(4)特别优秀人才直接申报。特别优秀的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等,可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直接破格申报相应工程系列中级职称。

6.材料整理要求。

(1)所有评审材料均使用A4规格装订成册。申报参评中级职称的评审材料限1袋。超过规定袋数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

(2)材料袋要求统一使用牛皮纸文件材料袋,不得使用塑料文件盒。

(3)材料袋上必须清楚填写申报参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申报系列、申报职称、申报专业、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相关信息用白色纸条同时体现在封底。

(二)时间要求

1.个人申报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截至材料报送日2022年10月21日(含),任职时间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按照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文件精神,专场评审缴费标准为215元/人(其中推荐部门15元/人,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200元/人), 在提交申报材料时缴纳。

2.申报材料请于10月17日-10月21日报送至永州市人社局21楼会议室。逾期申报一律不受理。

四、工作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组织推荐上报等各项服务工作,不得向申报人员收取评审费以外的任何费用。申报参评人员须诚信参评,如实填报个人业绩,真实反映专业成果贡献。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实、准确、有效,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承诺” 栏内亲笔签名。单位推荐时,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主体责任,遵循“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申报参评材料应按《关于强化全省高级职称年度申报材料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职改办〔2019〕4号)、《关于规范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和公示的通知》(湘职改办〔2019〕5号)相关规定要求由单位(组织)审核后进行公示。

    2.各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民营企业职称专项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守廉政纪律,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对本辖区企业申报资格、参评材料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之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未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3.市人社职改部门将对民营企业职称专项评审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申报材料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该单位专项评审申报资格,列入个人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点参考依据。对职改部门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报请相关部门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专场评审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设定一定的评审通过比例或名额,确保评审质量。评委会组建及管理、申报材料审核、备案和公示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和公示的通知》(湘职改办〔2019〕5号)相关规定执行。民营企业专场职称评审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参照本通知执行。凡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系列(专业),国家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和规定。

附件:1.永州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专场评审申报评价标准(试行)

2.永州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专场评审推荐选情况汇总表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2日


附件 1

永州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

专场评审申报评价标准(试行)

一、申报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申报初级要求。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有中专、高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2.申报中级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3)技工院校中级二班毕业生,从事本职业技能工作10年以上(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减少2年、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减少3年),并获得技师职业资格后3年以上。

3.放开台阶限制。根据湘人社发〔2019〕67号文件精神,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初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在满足相应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可比照我省同类专技人才正常申报年限超出2年,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具体如下:

(1)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6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技工作7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技工作9年以上;

(4)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专业职称;

(5)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在生产领域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4.放宽年龄要求。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技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5.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后、赴国(境)外从事 2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回(来)永后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首次申报职称时,不受资历、原有无职称限制,可比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执行。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6.部队转业干部(专业技术士官)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首次申报职称,不受资历、原有无职称限制,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执行。其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经组织选派援外、援藏、援疆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7.因涉嫌有关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价标准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技术政策、技术法规和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能独立解决本专业的一般性技术问题。提供1篇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专技工作能力要求

提出合理化的工作建议被采纳,具有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的 能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独立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县级以上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具备一定的职业技术技能水平或技术革新改造能力,能够解决本工种难度较大的工艺加工、复杂设备、调整维修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并有重要贡献,能较好地传授技艺和培训技术工人。

3.业绩成果要求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在本单位取得业绩、成果、经济效益为主要,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市局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2)参与县市局级1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关键技术研究、方案制定、机电设备的成套技术及安装调试工作,项目通过相关方面的验收。

(3)参与完成县市局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管理及其相关任务2项以上,成果通过鉴定验收。

(4)参与完成县市局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1项以上,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

(5)聘任为技师并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技能人才,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获得县市局级以上技术能手等相当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②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得1项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③获得1项县市局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④在县市局级以上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⑤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较复杂的操作技术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贡献,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破格申报要求。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同时,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至少一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1)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业绩、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科技进步奖)。

②获得省部级技术能手、市厅级技能大师等荣誉,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2)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

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1作者)


附件2

永州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专场评审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姓名

工作单位

出生

日期

政治

面貌

现职称

拟申报

职称

第一学历

毕业学校

及专业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及专业

从事

专业

主要获奖及

荣誉情况

突出贡献事迹

备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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