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7/2023-0349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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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永州市冷水滩区湃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 唐雯 与你 永州市冷水滩区湃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冷劳仲案字[2023]第98号)唐雯要求你支付:工资6095.40元、提成工资差额256.74元、加班工资2342.23元、经济补偿金1225元。因本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件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3年8月21日下午15时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新府路社保大楼二楼215室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2023年8月31 日上午9时前到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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