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7/2022-0294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永州市威晓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 吕露、全云春、杨卿 与你 永州市威晓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冷劳仲案字[2022]第110、111、112号),申请人三人要求你支付:1、吕露工资3980元、二倍工资差额9089元;2、全云春工资4165元、二倍工资差额9000元;3、杨卿工资3216元、二倍工资差额9000元。因本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件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15时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新府路社保大楼二楼215室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2022年11月24 日上午9时前到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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