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要闻 > 工作动态
索引号: 4311000017/2020-00769 分类:  
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06-30
名称: 永州拟拿出1.2亿失业保险基金帮助企业纾困
文号 :    
永州拟拿出1.2亿失业保险基金帮助企业纾困
2020-06-30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通讯员:张贵芬)近日,永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功能作用,积极主动帮助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减轻用工成本,稳定就业岗位。

今年,市人社部门主动作为,着力“四个突出”统筹推进推进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一是突出主动服务。转变工作思路,改变以往企业自行申报模式为主动对接服务,分级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进行排查摸底,边宣传发动、边摸底核查、边分类审查、边分析汇总,加快困难企业认定工作速度,及时发放稳岗返还补贴。二是突出条件放宽。为强化政策执行效果,切实做到“应返尽返”,在困难企业的认定范围上予以放宽,不再局限于受经贸摩擦冲击的对外贸易企业和产业项目建设年重点企业等;在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认定条件予以放宽,由企业上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超过30%放宽至企业上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超过20%;在裁员认定条件上予以放宽,由4.5%以内放宽至5.5%以内;对存在历史欠费的困难企业,可在补缴2019年度应缴失业保险费欠费后,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三是突出简化程序。今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认定程序上进行了简化,由去年十家部门联合认定精简为由人社、财政、发改和税务四家部门联合认定,不再报同级人民政府认定及省级备案,大大缩短认定的时间,为企业申报认定开辟了“快车道”。四是突出资金保障。从当地2019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与2020年度上级调剂金的总和中拿出不超过30%的资金用于落实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支出,支持各地积极运用资金,做到在总支出上限值范围内应用尽用,预计将发放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1.2亿元左右。

《通知》明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凡在本辖区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19年当年不欠费,若欠费需补缴2019年度应缴失业保险费),同时符合裁员率、生产经营困难、产业结构、稳岗措施等条件的企业,由人社、财政、发改、税务四家前期主动摸底、联合会审,企业同步申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认定为困难企业,按程序申请发放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补贴资金。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不超过6个月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其中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按照2020年6月的标准执行,企业参保职工人数按2020年1月至6月月均参保人数确定,稳岗返还的具体月数标准由各级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测算确定。




附件下载:《永州市困难企业申请认定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 顶部
Document

主办单位: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湘江东路166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311000017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权所有 ;湘ICP备05009375号

E-mail:yzrs_www@163.com 电话:0746-8321805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